2009年6月16日星期二

党鞭含义,我是初犊,任何不足,拔刀相助

今届(2009-2010)的柔佛州马华县市议员的委任事务终于”尘埃落定”, 以前对党鞭的含义是党委任的,知道党鞭的责任比任何县市议员更重要.目前被委为马华县议员党鞭, 觉得应当更加”用心”去了解,去解读真正的含义,从媒体了解到关于英国首相府乔迁的问题,发现有党鞭一词,在括弧的注释中是这样写的:党内监督员。我感觉很纳闷,党内监督员为什么叫党鞭呢?鞭是雄性动物的生殖器,把党内监督员译为党鞭似乎不妥,而且从直观来看,带有明显的歧视意味。那么党鞭到底是什么?

鄙人,之前听说过党鞭一词。为解开这个谜团,我谷歌搜了一下。美国乔治-梅林大学公共政策学院的田方萌(http://www.fawjournal.com/archives/570)认为Whip(也就是我们翻译的党鞭)在英语里的原意为鞭子,引申作国会内负责协调意见,争取本党议员投票的领导人。在就议案投票时,美国国会议员并不没有义务与所在政党保持一致,所以 Whip一职并不具有实质性的监督指导权力。Whip的工作以说服为主,严格说来不能称作督导。党鞭”是不雅的直译,容易让人联想起“党棍”(新华字典:指国民党内在某一地方或某一单位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的头目)。他建议将 Whip译作“协调人”,似乎更妥。

看来,党鞭不是党的鞭,而是党的鞭子。为了方便各位网友理解党鞭制度,再引用马来西亚黄进发的(http://www.merdekareview.com/news.php?n=1780)一些解读:

“党鞭”(Whip)是议会内的政党纪律主管,功能是为了确保议员按照政党立场行事。由于议员是代表政党当选,选民又是根据政党标签投票,如果每个议员都以选区利益或良心为名各自行事,那么选民就无法要政党和议员就委托负起责任。这是“党鞭制”的价值(normative)依据,因为按照内阁制,国会可以通过否决政府重大法案倒阁。党鞭是英国和共和联邦国家的西敏寺式(Westminster)议会的特色,不过非内阁制国家如台湾的立法院也一样有党鞭,对议员执行党的意志,只是未必如此称呼(根据我在网上搜索的结果,台湾也叫党鞭)。

在英国,Whip的另一个意义是党鞭每周发出给议员的书面指示(方便行文,以下译作“鞭令”),因为信函上会在需要投票的个别议程后加一句话“您的出席至关重要”,下面划一条到三条线,说明其重要性;最重要的议程下会划三条线,即所谓“三线鞭令”(three-line whip)(台湾称“甲级动员”)。违反鞭令(不出席会议或不遵命投票)的结果,可以是(部长、次长/影子部长、发言人)丢官或(后座议员)升官无望,下届选举时政府袖手不助选,地方党部不提名竞选。最严重的是“解除党鞭”(withdrawal of the whip),让阁下从此随心所欲投票,“不管你了”,也就是开除党籍。在代议民主中,“良心”不可能永远免费.

1 条评论:

hongheng 说...

兄弟,党鞭的意思本来就是‘党的鞭子’不是党的‘雄性动物阳具’。。。

只是兄弟们平时‘猴鞭’,‘羊鞭’叫来开玩笑,才会让你有这个误会的。。。

另外,在我看来,县议员党鞭解释为县议员里面的协调员和领导人是更为恰当的。

加油!王鞭!我相信你可以做的更好的!